2014年8月10日 星期日

誠實心理學(2):分手時的雙重標準


說起來,一段感情裡面最容易出問題的就是分手的藝術,但是這個「分手」可不限於雙方坐下來面對面好好聊一聊彼此的問題最後拍板定案分手喔,也不只限於情侶或是夫妻之間,只要是一段關係的結束通通都算,像是跟小三、情婦、炮友的關係,而分手的方式也可能是某一方劈腿,我還看過有人是用一通簡訊就把對方甩掉的;但是,來來來,你摸著良心說,當閣下把對方甩掉時跟自己說的話,或是被對方甩掉時聽到他告訴你的「官方說法」,是不是常覺得好像兜不太起來?無論如何,古今中外男女關係分手,歸根究柢大概就以下四種原因:



一、原形畢露
男女關係多的是追求時琴棋書畫詩酒花,在一起後變柴米油鹽醬醋茶,本來嘛,在大眾文化的薰陶下,女孩子很常被甜言蜜語之類的浪漫元素唬得一愣一愣的,但在一起之後才發現原來這男人根本不是想像中這麼一回事,甚至跟在一起之前表現的完全是相反不同的形象。這種情況分手合情合理啊,理論上用一句「個性不合」就能打發掉了,但實際情況往往是自己提分手的時候理直氣壯,對方提的時候死去活來,大罵對方愛慕虛榮的什麼都有。其實仔細想想,自己有權利選擇自己要的感情,對方當然也有這個權利,如果對方用這理由提分手,然後確定沒第三者(個性不合是很常見的官方說法),那就坦白受了吧。


二、對方不長進
一段成熟的關係,本來是該彼此提攜成長的,就算是情婦或是炮友這種各取所需的關係裡,發現對方的技巧每況愈下,你他媽的也會想換個對象吧?妙的是,情婦跟炮友可以換得灑脫,但情侶就不行了,自己提分手的時候當然可以繼續使用「個性不合」這個萬用理由,然後屁股拍拍走人,但要是換成對方提,非常非常少的人會願意去反省自己是不是有問題,第一個反應大概都是「你是不是愛上別人了」。


三、人往高處爬
這個情況就比較具道德上的爭議了,也就是出現第三者把對方帶走,算是第二種狀況的衍生問題,當其中一方越不長進,就越容易發生這種狀況,主流社會價值觀對這種事總是抱著負面的看法,特別是當第三者跟元配的交往日期出現重疊...(小聲),但我認為這是技術問題,只要程序正確,就可以避開「劈腿」的惡名。呃,其實我要說的是,人往高處爬是天經地義的事,自己爬的時候可以爬得問心無愧,但對方提分手的時候,也該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等級升得太慢導致裝備跟不上其他競爭者。


四、日久生厭
這就不用解釋了,如果第一名的分手理由是「個性不合」,第二名就是「我對你沒感覺」。


可是,真實的情況往往是對方不說實話,遇到好一點的另一半會願意跟你溝通,通常會在「溝通會議」上明示暗示的告訴你相處問題之所在,但你他媽的千萬不要不長眼聽不出這些弦外之音,事出必有兆,更何況會願意把話講很明的女人也不多見,你想想,要是女人敢跟你說「我他媽真的覺得你一個月只賺22k有夠不長進的」,除了有被家暴的風險外,還要背上拜金的罪名,誰敢?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分手這件事也不是一天兩天就造成的(呃,捉姦在床不在本篇文章討論範圍),當對方真的不幸提了分手,咱們還是先把反省問題是不是出在自己身上,別老把問題往對方身上推,人人都有追求更好對象的權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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